一、培养目标
把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高级专门人才。基本要求是:
1.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身心健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恪守学术道德,崇尚学术诚信,热爱科学研究。具有严谨的科研作风和锲而不舍的钻研精神。
2.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现代实验方法和技能;在所研究的方向范围内了解本学科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具备熟练阅读本学科外文资料及初步利用外语进行交流的能力;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或管理工作的能力。
3.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
二、研究方向
1.自然地理学
①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
②全球变化与环境灾害治理
③土地生态与土地资源管理
④区域开发与可持续发展
2.人文地理学
①地理环境与政治军事
②区域经济与乡村发展
③文化与地理环境
④区域开发与城市规划
⑤旅游开发与规划
3.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三、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可在基本学习年限基础上延长1年(含休学),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4 年。
四、培养方式
l. 硕士生入学之后师生双向互选,确定导师,制定培养计划。要注重发挥研究生的个人才能和特长,做到因材施教。
2.硕士研究生培养采取导师负责与学院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定期见面的制度,要求研究生至少每两周与导师见面一次,汇报学习心得和所遇到的问题,力求及时解决。时机成熟时,导师要指导硕士生学会科研选题和撰写论文的方法,以切实提高其自学能力和专业素质。鼓励学生与导师合作科研,发表学术论文。
3. 建立以研究生为主体的教学方式,提倡研究生课堂教学改革,尽可能地避免填鸭式教学和全堂灌的教学模式,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参与式和自我操作式的多重方式,将课堂讲授、交流、研讨、案例分析和课外读书有机结合起来。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培养理念和教学方式,鼓励采用双语教学,紧扣国际学术发展前沿,加强对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4. 根据专业和培养计划需要,有计划地聘请国内外专家来校授课,在必要情况下,鼓励学生跨专业、跨院系或到国内著名高校学习部分课程,提倡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科研院所互相承认学分,联合培养研究生。
5.要求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三年期间应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交流活动不少于2次。阅读有关专业文献并完成一定数量的读书报告和论文。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硕士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方向课及专业选修课。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修满34-36学分。
1.公共基础课:(7学分),(含第一外国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自然辩证法概论)共7学分
2.专业基础课(15学分):课程设置为5。由一级学科下两个二级学科的基础理论课整合而成,学分为15学分,课程设置为5门。
3.专业方向课(8学分):每个专业课程设置各为4门,学分各为8学分。
4.专业选修课(3学分):选修课,课程设置12门,学分各为1学分,学生任选3门。
5.实践课(2学分):教育教学实践、科研实践或社会实践等
共计35学分。
在为硕士研究生制定具体培养计划时,导师还可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和硕士研究生的学科基础指定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自选课程和补修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详见附表—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表。
六、资格考试
硕士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要参加资格考试,目的是考查硕士研究生是否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深厚、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相关研究方向学术前沿的动向,同时考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资格考试采用笔试(闭卷或开卷)或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没有通过资格考试者,不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开题。对两次未通过资格考试不适宜继续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实行淘汰。
七、中期考核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之后,对硕士研究生进行一次中期考核,对其科学道德、思想修养、学习成绩、研究能力等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考查。对其中不合格者,取消硕士生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淘汰、分流。中期考核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入学后的第四学期末,考核采取答辩的形式。
八、学位论文
1.开题报告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开题报告的时间根据学院要求进行,一般在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在导师指导下,硕士研究生经过充分调研与论证,独立地做出开题报告。硕士研究生的论文开题报告经导师审阅后,须公开答辩,接受检查,并获认可。由学科点组织包括导师在内的3-5位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对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选题进行审核,着重审核论文选题的意义、创新性和可行性。对有争议的选题应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题。开题报告通过者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学位论文课题研究,应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实施细则由各学院制定。
2.学位论文撰写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科学研究工作的全面总结,是描述其研究成果、反映其研究水平的重要学术文献资料,是申请和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依据。学位论文撰写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基本训练之一,必须按照规范认真执行。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独立完成。
九、科研成果要求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在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硕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具体办法详见《山西师范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附件:
1.地理学一级学科课程设置与教学计划
2.地理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教学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