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实行日常安全稳定工作值班制度,由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院长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2.安全稳定工作值班实行学院领导带班、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具体坐班的值班办法。按照学院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情况,合理安排领导组成员在每周双休日、每个长短假期期间带班,安排具体的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每天值班,打印出值班安排表,分发到值班人员手中,并张贴一份于学院办公室门外醒目之处。
3.日常的值班要求:带班领导或人员带班期间要巡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巡查学院办公室、实验室和图书资料室的安全情况、及时接收或向带班人员汇报重要安全稳定工作信息。带班、值班人员值班期间要确保手机开通、信息通畅。
4.特殊时期的值班要求:带班领导也必须坚守岗位,必要时值班人员应24小时(可实行轮流倒班)坚守工作岗位、24小时手机保持畅通,及时处理上传下达的有关信息和工作事项。
5.学院综合办公室负责每周收集、汇总来自师生的安全稳定信息,并以“零报告”的形式,务必于每周五上午9点前把书面报告(须经书记签字、加盖院党委公章)报送到学校党委办公室。
6.各党支部书记、系主任、辅导员和学生安全稳定信息员是日常的安全稳定值班员,要高度关注学院师生的安全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逐级向上汇报,不得出现任何的瞒报、漏报和报告迟滞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