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与理论学习制度
支部组织生活会是学生党员接受党组织的再教育、再培养的主要形式。定期开展组织生活和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是切实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支部组织生活会与理论学习对于学生党员保持先进性,交流思想,增强党内团结,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院党委统一部署下,召开组织生活,不断提高组织生活会的质量。
二、支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或理论学习(遇特殊情况可相应调整学习次数。)
三、在组织生活会和理论学习中,所属党员要按照党章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必须按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或缺席。
四、组织生活会要求主题鲜明,内容集中,要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五、在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要自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交流思想,相互学习,不断完善自我。
六、理论学习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核心,结合国内外形势,针对学生党员思想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并做好学习材料的整理和相关记录。
七、在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中,支部成员要带头学习党的有关文件,在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八、学习活动也可以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不断提高他们的理论素质和党性观念。
九、参加学习的人员要认真思考,记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心得,做到学有所获,学以至用。
十、支部把组织生活和理论学习情况作为评议和考核党员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报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