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师范大学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
入党联系人制度(试行)
为了更好地带领广大学生执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进一步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更好的培养党的后备力量,使申请入党的同学能更客观地认识自己的思想、工作情况,克服缺点,达到党员标准,早日加入党的组织,特制定本规定:
一、联系人的指定培养
1.每位入党积极分子,应指定有两名入党联系人;
2.联系人要由党支部及时指定,并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
二、联系人的工作内容
1.定期了解被联系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支部汇报被联系人的有关情况,其汇报内容可包括:
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②对参与重要活动和学习党的重要文件,所受到的启发教育;
③在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的态度与对待办法;
④在专业学习方面的情况:学习目的、态度、作风、成绩、能力和创造精神等;
⑤组织纪律观念,及遵纪守法情况;
⑥团结友爱,助人为乐,集体主义精神表现情况;
⑦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热爱劳动表现情况;
⑧对党的知识与党建理论学习与领会的情况;
⑨是否注意身体素质的锻炼;
⑩共产主义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方面的表现情况。
(注:以上各条不一定每次都要汇报,要有所侧重)
3.在被联系人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4.入党联系人在做联系工作的时候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注意疏导,耐心说服,交心谈心,要有设身处地,互换位置替对方着想的思想,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三、联系人的工作方式
1.入党联系人在做联系工作时要注意引导被联系人勇于解剖自己,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分清是非,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安定团结的局面;
2.入党联系人在做联系工作时,必须把解决被联系人的思想问题同解决被联系人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应当看到,被联系人中存在的一些思想问题。对遇到的实际问题,联系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支部反映,在支部领导下帮助解决。
3.入党联系人在做联系工作时,不能推过揽功,发现不稳定因素,要做细致的思想工作,按照党的方针政策向群众耐心宣传、解释,要慎重处事、平息事态。
四、入党联系人开展此项工作的情况,将作为本人学期考核的重要依据。